罗湖区笋岗街道田贝北院城市更新意愿征集的公示
发布者: 罗湖政府在线 申报时间: 2020-6-8
罗湖区笋岗街道田贝北院东侧文锦北路,南侧田贝花园,西侧洪湖路,北侧美景大厦。田贝北院拟与罗湖区翠竹街道水贝十号大院与四十九号大院城市更新项目一并进行更新改造。为了配合制定《罗湖区翠竹街道水贝十号大院与四十九号大院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深府办〔2016〕38号)、《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号)等对意愿征集要求的规定,我街道采取公示方式对田贝北院更新意愿达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相关情况如下:
公示时间: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0年6月9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止。
公示地点:罗湖政府在线、笋岗街道办事处、项目现场、深圳商报。
公示内容:田贝北院拟拆除重建范围内主要为混合功能,含商业性办公用地、住宅用地。拟拆迁范围用地面积5122.1平方米,其中,一块国有已出让(划拨)用地,宗地号H305-0039,现状为1栋工业厂房和2栋住宅,权属单位为深圳市田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用地面积2578.7平方米;一块国有已出让(划拨)用地,宗地号预H305-0102,现状为综合楼,权属单位为罗湖区机关物业管理办公室等,用地面积807.7平方米;一块为零散用地,现状为商业和办公,为深圳市田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用地面积1631.9平方米。一块为零散用地,用地面积103.8平方米。上述用地范围内一共5栋建筑物,建筑面积12926.5平方米,涉及权利主体共50户。经协商一致,田贝北院范围内住宅权利人已与我街道签订城市更新意愿委托书,非住宅权利人决定委托中信城开(深圳)有限公司开展城市更新工作,目前更新项目范围内同意更新意愿已达98%。
本次公示,仅核实罗湖区笋岗街道田贝北院内产权人自有物业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意愿,以及作为房产权利主体同意申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意愿材料,不涉及搬迁补偿条件等事宜,并不代表该项目已成为城市更新单元、或已具备进行城市更新的条件,相关许可以政府批件为准。
公示期满,我街道将根据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对该地块范围内的权利主体更新意愿是否符合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的更新意愿要求进行确认。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5日。
(一)个人反馈的需提交: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书面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3.联系地址、联系电话。(1、2项材料应附本人亲笔签名)
(二)单位反馈的需提交: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书面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4.联系地址、联系电话。(1至3项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一)(二)项有委托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反馈材料中载明的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应真实有效,其中联系地址将作为接收相关文书收件地址,邮件被退回的,自退回之日起视为有效送达。
联系方式: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笋岗街道发展更新部(罗湖区梨园路乐安居对面宝骏汽车M展厅二类)
联系人:罗统华,联系电话:0755-82333326
张 超,联系电话:0755-82333350
特此公示。
附件:1.笋岗街道田贝北院建筑物信息图;
2.笋岗街道田贝北院更新意愿汇总表。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8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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